根据废弃家电拆解程度的不同可分为初步拆解、彻底拆解、资源化处理等。一方面将可用零件进行拆解出售给生产商再次利用更为理想。但是对于更新换代快的电子电器设备来说, 这样的拆解远远不够, 几年前的零件己经不能够服务于当前新生产设备的需要了, 所能够使用那些零件的产品很可能己经额临停产, 另一方面, 己经损坏无法使用的部分只能予拆解, 此时就需要对废弃家电进行资源化处理, 使用家电撕碎机进行预先破碎,使用分选系统尽可能提取其中的金属、塑料等为再生产提供原料。进行拆分的公司通常会选择自行废旧家电, 但对于分布较为分散的家用电器难有效回收, 通常会在网上发布消息说明收购, 被动等待联系,有时也会从流动回收的商贩手中买入,或者寻求一级回收商的合作。
废旧家电可根据其处理流程可分为可继续使用, 在维修后可继续使巧,以及完全不可使用三种种情形。其中,前两种可流入二手市场再次贩卖, 而第三种将按照具体损坏、可利用情况进行拆解后流入生产企业或进行无害化处理以及填埋、焚烧等。根据废旧家电是否完全不能够使用区分为旧家电、废弃家电。旧家电为未损坏或者有轻微损坏, 花费少量维修费用后可继续使用, 并可进入二手市场再次出售的废旧家电。废弃家电指己经完全损坏、以及未完全损坏但是维修费用过高的废旧家电。废弃家电和旧家电的处理方法差异较大, 旧家电在收购、简单维修之后就可以投入二手市场, 所需的资金投入主要在于回收的人力资本投入等方面, 即经济学的可变资本投入为主。而对于完全不可使用的废弃家电进行拆解处理, 提炼有用金属、塑料等部分时, 则需要大量重型机械设备、厂房建设的土地租金投入, 这与所处理的家电数量没有直接关系,是每年都需要固定投入的部分。